江西農業(yè)大學關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江西農業(yè)大學關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2018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
[2017]9 號]) 、《關于做好我省 2018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贛考院普[2018]5 號)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和江西省 2018 年碩士研
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培訓會議精神,為做好我校 2018
年碩士生復試與錄取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
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范工作程序,保證錄取工作順利開展。
(二)堅持綜合素質能力和專業(yè)知識考核并重,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在
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明確工作職責,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規(guī)范透明、規(guī)則公平、結果公
開,加強監(jiān)督機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四)堅持考生為本,暢通咨詢渠道,強化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
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
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研究生院、部分招生學院及紀
委等相關單位負責人及部分導師代表組成。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
小組負責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負責執(zhí)行
教育部關于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方針、政策、規(guī)定和辦法,負責招生
計劃的分配、制定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辦法及重大事項處理,
負責審核各招生單位制定的復試工作方案、調劑方案,負責審核各招
生單位上報的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等事宜。
(二)學校復試與錄取工作督察小組由學校紀委與研究生院管理干
部組成,并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對各招生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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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碩士生復試與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受理有關申訴,協(xié)調處
理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中的問題,保證整個工作公平、有序開展。
(三)各招生單位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
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與管理,負責按教育部及學校的有
關規(guī)定,制定符合本單位學科特點的復試標準、調劑程序及錄取方案,
負責組織本單位各招生學科復試工作小組,指導并培訓復試工作小組
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各招生學科復試工作小組(一般為 5-7 人 ),
成員由學科點負責人、研究生導師、學術骨干等組成,主要負責本學
科碩士生復試工作。
三、招生計劃
教育部下達我校碩士生招生計劃按學習方式分全日制與非全日
制,按專業(yè)類別分學術型與專業(yè)學位。
(一)學校招生計劃分配以培養(yǎng)質量為主導,依據學科實力、導師
隊伍、一志愿上線情況、生源質量及就業(yè)等因素制定分單位招生計劃
方案,具體情況詳見《江西農業(yè)大學 2018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
表》。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本單位分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并于復試前報
研究生院備案。
(二)在錄取過程中,招生單位可根據實際生源情況對本單位各學
科專業(yè)招生計劃做調整,但需報研究生院備案。學校也可根據生源情
況對各招生單位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三)各單位分配計劃均已包含推免生、聯合培養(yǎng)計劃及一志愿報
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四、復試資格
(一)初試分數要求 (一)初試分數要求 (一)初試分數要求 (一)初試分數要求
1.一志愿報考我??忌ǔ龍罂紩媽I(yè)學位碩士、退役大學生士
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一般按照國家一區(qū)初試分
數要求執(zhí)行。
2.一志愿報考我校會計專業(yè)學位碩士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
求為:單科成績按國家一區(qū)初試分數要求執(zhí)行,總分需達到 188 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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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3.一志愿報考及調劑至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
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報考學科專業(yè)國家一區(qū)初試分數要求基礎上總
分下降 30 分,單科下降 10 分。
4.申請調劑考生復試資格按學校調劑工作有關規(guī)定及“調劑服務系
統(tǒng)“通知結果為準。
5.其他學科專業(yè)上線(調劑)生源較多,招生單位(學科點)可結
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在國家初試成績要求基礎上,提出對一志
愿報考及調劑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但須提前報本單位
及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及時對外公布。
(二)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
1.復試前,研究生院組織專人負責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
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初試準考證;
(2)身份證件;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教
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教
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
務中心的認證;
(5)思想政治審查表;
(6)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
交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
的相關證明;
(7)符合教育部有關要求的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應
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領取復試相關材料。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者,
取消復試資格;對審查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隨時取消復試或錄取資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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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復試過程中,各招生單位須再次審核考生有關材料,并在專業(yè)課
筆試及面試環(huán)節(jié)中仔細檢查復試考生有關證件,嚴防冒名頂替、弄虛
作假行為。
(三)加分項目 (三)加分項目 (三)加分項目 (三)加分項目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
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
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
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 年內參
加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
取。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
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
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
學校將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符合
教育部有關加分規(guī)定的考生才可加分。
五、破格復試
(一)破格復試要求
1.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
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yè)科目成績特別優(yōu)異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
有突出表現的少數優(yōu)秀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復試。破格僅限第一
志愿報考專業(yè),不允許全日制碩士生破格參加復試。
2.破格復試應當優(yōu)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yè)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
對不足的學科專業(yè)。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一般不
再進行破格復試。
3.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破格復試原則上控制在 5 分之內,并且只
允許單項破格。
(二)破格復試申請。有意申請破格考生需填寫《破格復試申請
表》(附件二)。考生申請破格復試必須經學科導師、招生單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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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招生單位需對申請破格考生的成績及業(yè)績材料等進行嚴格審查,
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學校審核通過后,于復試前
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查備案后,申請人員方可參加復試。
(三)各招生單位要嚴格控制破格申請人數,破格復試錄取名額占
各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全校破格復試人數比例控制在招生總規(guī)模的 3%
以內。
(四)申請破格復試考生相關材料須在 4 月 1 日前提交研究生院,
逾期不予受理。
六、調劑工作
(一)調劑工作(包括校內調劑及校外調入)由學校研招辦歸口
管理并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校內外考生調劑工作必須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 中進行。未通過該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可
除外)。
(三)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原則上不得接收調劑,如確需
調劑優(yōu)秀考生,應明確接收調劑考生的要求,并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才能接收調劑。
(四)我校調劑工作具體要求按《江西農業(yè)大學關于做好 2018 年
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附件一)。
七、復試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復試是碩士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
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要充分發(fā)揮復試的科學選材作用,強調
以德為先,堅持能力素質和知識考核并重,突出對考生專業(yè)素養(yǎng)、創(chuàng)
新能力的考核。
2.所有參加復試工作有關人員應認真、嚴格地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強化
紀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同時,進一步規(guī)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
遴選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業(yè)務水平高的教師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
導師及有關工作人員招生行為的監(jiān)督。我校復試過程實行全程錄音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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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
3.復試工作小組要嚴格按照各招生單位的復試辦法和標準評分,評
分要客觀、公正,真實反映考生的實際水平,并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
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復試工作。
4.各招生單位開展復試命題、組考及評卷等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招
生考試及《江西農業(yè)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與評卷工作管理規(guī)定》
(贛農大研發(fā)[2017]4 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5.我校各學科專業(yè)均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由各學科專業(yè)根據生
源情況自行確定。生源充足學科專業(yè)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6.國家分數線公布后,由研究生院向達到進入復試要求的第一志愿
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明確考生復試科目及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
并在網上公布復試名單、復試工作辦法等。調劑考生參加復試的時間
由各招生單位負責安排,并及時通知考生。
7.復試結束后,各招生單位應及時將考生成績匯總表、考生復試情
況表及專業(yè)課筆試試卷報送研究生院。考試及綜合情況面試錄音錄像
材料需留招生單位存檔、備查。
(二)具體要求 (二)具體要求 (二)具體要求 (二)具體要求
復試由專業(yè)課筆試與綜合情況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為 200 分。
復試成績=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綜合情況面試成績。
1.專業(yè)課筆試
(1)專業(yè)課筆試一律采取閉卷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 2 小時,滿
分為 100 分。試題命制、考試及評卷等工作由各招生學科專業(yè)所在單
位組織進行,考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重復(詳見 2018 年碩士生招生
簡章)。
(2)專業(yè)課筆試由各單位嚴格按照研究生入學考試有關要求組織
進行命題、制卷、考試及評卷工作。試題、答案及答卷在啟用或分數
公布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所有涉密人員均需《簽訂保密責任書》,做
好相關保密工作。
(3)專業(yè)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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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碩士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4)專業(yè)課筆試試卷統(tǒng)分完后送交研究生院留存?zhèn)洳椤?br /> 2.綜合情況面試
綜合情況面試是為了更好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有關情況,考查其專
業(yè)基礎、綜合素質、創(chuàng)新精神、培養(yǎng)潛質等,滿分為 100 分。
(1)具體要求
①綜合情況面試時間每生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
②同一學科專業(yè)的面試方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tǒng)一。
③復試工作小組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工作
小組會議,研究制定具體評分細則。
④面試要進行現場錄像錄音和記錄,并由復試工作人員負責。復
試工作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給出評語及成績,并如實填寫《碩士生復試
情況表》,記錄要求完整、詳實,要經得起查詢。
(2)評分標準
①外語聽說能力(30 分)。具體考核要求按《碩士生招生考試外語
聽力、口語測試要求》(附件三)執(zhí)行。
②專業(yè)知識及基本實驗技能(50 分)。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
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
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
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③綜合素質和能力(20 分)。主要考核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
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包括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
性、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思想政治品德與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原則是實事
求是,考核的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道德品質、職業(yè)道德、遵紀
守法等情況。心理健康考核包括考生精神狀態(tài)、人際關系處理能力、
考生經歷及學習(工作)表現等。思想政治品德具體考核方式由各招
生單位自行確定。
4.同等學力人員及其他相關考生加試(除公共管理碩士)。同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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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人員、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
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兩門業(yè)務課。試題由相關招生單位命制,
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內容不得與初
試及復試專業(yè)課筆試科目重復??荚囉裳芯可航y(tǒng)一組織??荚囈宦?br /> 采取閉卷筆試形式,每門考試時間為 2 小時,滿分為 100 分。
5.體檢工作在我校醫(yī)院進行,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
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 )
及相關文件執(zhí)行。
八、錄取工作
(一)各招生單位應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
成績、工作表現、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
擬錄取名單。各學科專業(yè)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全日制
和非全日制碩士生按照統(tǒng)一復試考核要求。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得
錄取。
(二)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則視為復試不合格:
1.專業(yè)課筆試成績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 );
2.綜合情況面試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 );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 );
4.體檢未達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 );
5.復試期間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
合格。
(三)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招生單位須在復試后 3 天內
告知復試不合格考生本人。
(四)錄取總成績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獲得,采取百分制,
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占總成績 50%的權重。
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2*50%;
其中會計專業(yè)學位碩士、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總成績=初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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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3*50%+復試成績/2*50%;
復試成績、錄取總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 1 位小數。
(五)錄取時,依據各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
底依次錄??;總成績相同者,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
(六)被我校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學校將及時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
息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里設置為“待錄取”狀態(tài),考生須在 24 小時內點
擊“接受”。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接受我校“待錄取”信息,則視為自動放棄 ,
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九、信息公開
各有關單位應按教育部及學校有關政策規(guī)定及時公開相關招生錄
取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準確、
規(guī)范、充分、及時地公開招生信息,并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
和解釋說明工作。信息公開內容包括: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調劑工作
程序、復試考生信息、擬錄取信息及咨詢與申訴渠道等。
十、時間安排
學校復試與錄取工作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件四。第一批復試時間
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第一批復試對象為一志愿上線考生(除報考會計專
業(yè)學位碩士考生)及第一批調劑考生。各招生單位在學校第一批復試
結束后,可根據本單位調劑生源情況自行安排復試時間,但必須嚴格
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進行復試工作,并提前報研究生院備案。
十一、其他要求 十一、其他要求 十一、其他要求 十一、其他要求
(一)復試與錄取工作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所有參加復
試與錄取工作人員應秉公辦事,帶頭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各招生單位需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對參加復試與錄取工作的教師進行必
要的招生政策培訓,強化相關人員的紀律意識與責任意識。各學科在
對考生進行復試時,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程序與標準,提高復試與錄取
工作的透明度和質量,強化復試考核力度,堅決抵制和防止復試中的
徇私舞弊行為,確保招生公平公正。
(二)復試與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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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參加與所在學科專業(yè)復試錄取有關的工作。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對有違反招生規(guī)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
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對任何階段被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
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
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各招生單位要保證申訴渠道暢通,對外公布咨詢電話和郵
箱,及時解答考生咨詢,做好咨詢服務工作。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
查屬實的,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學校研
招辦 咨詢 電 話: 0791-83828039,申 訴郵 箱 : jxauyzb@163.com ,
ndjcs2009@163.com。
(五)以上有關要求如與上級部門最新規(guī)定不相一致,以上級部
門有關要求為準。
附件: 一、《關于做好 2018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
二 、《 2018 年碩士生破格復試申請表》
三、《碩士生招生考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要求》
四 、《 2018 年碩士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時間安排表》
五、《研究生思想政治審查表》
江西農業(yè)大學研究生院
2018 年 3 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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